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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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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于儿童文学·选萃

徐璐 2009-10-15

1

HH是我高中时的好朋友。

在那个集天下奇人怪人滥人狂人非人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人为一炉的文科班,HH绝对特别,但还不算最特别。

最特别的那个家伙,在一个太阳很温和的夏天的中午,从处在五楼的教室最顶端的窗户飞身而下,义无反顾地做了自由落体运动,正砸在楼下一个红色的垃圾筒上。垃圾筒变了形,鲜血溅了一地。他姓张,一个为了考北京大学而复读了三个年头的家伙。有个响当当的名号"张北大"。

第二特别的那个老兄在高考考语文的当天,在卷子上龙飞凤舞地写下“子曰:谁将声震人间,必长久深自缄默;谁将点燃闪电,必长久如云漂泊”,然后仰天长啸扬长而去。这是尼采的句子,尼采是个疯子。再然后此君上了第二天市报的头版并于同期进入精神病院至今未归。他喜欢引用古人哲人的话,引前必用“子曰”二字起兴。我们就管他叫“子曰”,他是我和HH的铁哥们儿。

而HH,高三时混着混着却也成功保送上了本市最著名的大学。因为他作为一个文科生居然动不动就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竞赛中得一等奖。学的是热门专业国际贸易,据说拿的还是一等的奖学金,在学生会这种虚拟官场也干得游刃有余。所以说,这还是个脑袋清醒的家伙,大致知道生活是个什么东西。现在的他还是特别的,是一种平庸的特别,只是在一群人中做得最出色的那个。而高中时,则是一种真正特别的特别,是与那一群人截然不同但依然出类拔萃的。

也附带着说说我吧。除了一年如一日的逮机会逃课和考试从来是倒数前三名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不求上进,不知道与人争狠斗气,没有患得患失的感觉。这让我的那个做着个不大不小的官的爸爸感到很绝望。

说HH特别不是吹的,当时他在学校也算声名显赫。第一,他是个让老师眼珠暴出的数学天才。第二,他的车后座曾经载着校花招摇过市。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是个吉他弹得一级棒的摇滚乐中毒者。一所重点高中的一个摇滚男孩,怎么着都显得鹤立鸡群。当然,在那些兢兢业业的特级教师们眼里,这方面HH是鸡立鹤群。

使HH彻底出了大名的是高三那年学校的元旦联欢会。那是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天。

HH戴着墨镜,特像个盲人,在旧旧的黑色牛仔裤外套了条花哨刺眼的肥大短裤。演唱前他扶着墨镜对着麦克风说了一句“我不知道是这个世界在撒谎,还是我的眼睛在撒谎”。这句话说得莫名其妙,也明显与喜庆的辞旧迎新的日子不和谐。然后HH抱着把吉他开始高唱Nirvana的《薄荷茶》,上蹿下跳,声嘶力竭,面目全非。学校租的场子很豪华,音响效果出奇的好。他弱智般地号叫着,非常忘情。得到了从看台上飞来的三个可乐罐和一个苹果,还有一片嘘声和表示痛苦万分的尖叫声。HH倒是坚持号叫到了最后一个音符,并完全以一派胜利者的风范扛着吉他心满意足地下了台。

学校领导对此异常愤恨,新年一过便追究到我们班里:谁把这个节目报上去的?——那时我们班的文艺委员就是"子曰"。他在上报节目时写的是:男高音独唱,捷克斯洛伐克民歌,《薄荷茶》。

2

高一的时候,我和HH在一个班,子曰在另一个班。但什么也阻隔不了我们的友谊,我们很快就志同道合或曰臭味相投扎成了一堆。我们三个都热衷于逃课,经常相会在电脑室。他们鏖战《帝国时代》时,我就在一旁看蔡志忠漫画看得不亦乐乎。子曰常说我“子曰,朽木不可雕,水平不高也”,HH倒老说我是大智若愚。

到了文科班,我们就成了著名的三剑客。我们三个互相的评价是:HH——浪子,子曰——夫子,我——傻子。

有时候我们会一起躲在哪个小录像室看影碟,喜剧片居多,也有A片。说实在的,看见色情镜头我就没多兴奋过。HH对我说:“因为你的病就是没有感觉。”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崔健的一句歌词。子曰每每这时候就改成子不语,两眼色迷迷。

电脑游戏方面子曰是输多胜少,却一直嘴风凌厉。输了是“子曰,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赢了是“子曰,此乃侵掠如火不动如山”,背起了孙子兵法。后来,子曰曾在一次醉酒后对HH说:“我长这么大就服气你一个人!你他妈太聪明了!子曰,既生汝,何生吾?”

HH确实聪明。

我就没见过他好好学习,我也混他也混,可我的数学从来没及过格而HH的数学从来就没失过手。

也许有一点点遗传的原因。HH的妈妈是个小厂子的会计,HH会走路了就会玩算盘,会说话了就会背乘法口诀表。HH说她妈妈是一个脸色苍白笑容温柔的女人。HH的妈妈身体很弱,死得很早。我没有见过她的照片,但却直觉地认为这会是个美丽的女人。

HH的爸爸对什么人都和和气气的,做事却有点孩子气的慌慌张张,在他身上找不出一点HH果断强悍的男子汉作风。他是个做过各种小生意的不太成功的小商贩,最后在九十年代中期稳定了下来,开了个专门卖盗版磁带和CD的音像店。我想HH就是在这时候得到了摇滚乐的启蒙。

第一次看HH表演摇滚的情景,我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那种感觉就叫“震撼”。

那还是高一逃课最凶的一段时间,我在外面玩,不知被哪位爷盯上了竟然三天内丢了两辆车。被老爸知道后大骂了一顿“猪脑袋”“败家子”“丢了祖宗八代的脸”……老爸采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恶毒地把他的儿子贬得一文不值。我看不得他那张冬瓜脸就跑了出来。

找到HH和子曰一起喝酒。我憋着一肚子气发现连酒精也解决不了问题,HH就说:“那来点刺激的吧。”我问:“毒品?”子曰问:“花街柳巷?”HH说:“不,是摇滚。”

那时候我已经十六七了,正如子曰所说水平不高,我叫得出名字的歌星一定是红得连居委会大妈都能唱他的歌。英语数数都数不全,就更别说听英文歌了。而子曰也是个音痴,平时听歌没有选择。就听他哼唱过走调走得厉害的《西游记》主题曲“你挑着担,我牵着马”。

HH带我们到了一家叫做“天使飘临”的酒吧。HH显然是这里的名人,他打了一圈招呼后跳上舞台,拿着把吉他熟练地弹了起来。HH当时唱的是一首叫做《说说》的Rap:

我不是好人说的那种坏人

因为我没能学习那种学问

我更不是坏人说的那种好人

因为我玩不了那种假深沉

没有想到HH会有那么粗暴酷烈的时候。我感觉得到他每一根血管里血液的流动和胸腔里心脏的每一次跳动,他的生命在愤怒地燃烧。流转的灯光下,他的额头显得格外的宽广。鼻梁一条挺直的线条表达着内里的桀骜不驯。嘴角挂着一丝稍纵即逝的微笑,满含嘲讽。HH看起来前所未有的高大,像个振臂一呼应者数万的英雄。从来都是没心没肺喜怒无形的我被HH四射的热力给深深刺中。我的心在战栗。

很快,场子里的人都疯了,我也疯了。

HH曾说过,摇滚乐是一种真正负责任的音乐,它提醒人们这世界一刻也不安宁。它让所有习惯安逸的心脏习惯动荡,它让所有习惯抚慰的耳朵习惯刺激,让所有习惯甜美的舌头习惯黄连。然后再指着前面的两条路,告诉你哪一条通往地狱,哪一条通往天堂。

朋友是互相影响的,这样的思想深深地刻在了我的成长轨迹和生命线上。

3

来说说HH那场让全校一半男生红了眼的恋爱吧。

说实话,HH真长得挺帅气的,特别是在老气的子曰和傻气的我的陪衬下。生得一副好皮囊之外,头脑出众还特别个性,这样出色的男孩子是得找个绝代佳人来配的。

HH的那个她是高三上学期转过来的一个艺术生。这个学美术的女孩子叫做何洁,有着修长的手指和天使一般的甜美面孔,喜欢穿长长的素色裙子。我们这所高中的女生长得大都很科幻,学校素有侏罗纪公园之称。何洁一出现,就顺理成章地被捧成了校花级的人物。

虽然我也是个好色之徒,但我只会怀着点占便宜的心理看看,而不会喜欢上何洁这样的女孩子。我是个低智商的笨蛋,我不习惯飘忽不定。像个童话里的仙女一样的何洁身上有一股天然的漂泊气质。但她立即吸引住了子曰和HH。这两个智商都不低的家伙从人家进教室的第一刻起就眼睛发直,智商指数急剧下降。

子曰先下手但没有为强。他没过几天就对何洁说:“子曰,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你可愿做我的女朋友?”人家姑娘被他的直接弄得愣住了一小会儿,眨了眨大眼睛,然后清脆地笑了起来。子曰一下子乱了阵脚,最终饮恨败北。后来几日每提起此事子曰就说:“子曰,男儿大丈夫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我既然不是情场中人,当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我的第一大事!”

HH倒是出手不凡,在班会上摆了个深沉得不得了的姿势弹唱了一首郑钧的《灰姑娘》。确实是帅得一塌糊涂。然后在当天放学的时候借着暧昧的夜色,HH放轻声音对何洁说:“你是一个公主,但我希望你可以做我的灰姑娘;我是一个混蛋,但我希望你愿意爱我这个混蛋。”于是第二天,HH的自行车后座就绽放了一朵洁白的雪莲花。

顺便说一句,这事并没有影响大家伙儿的哥们儿感情,只是让HH为鱼肉,我和子曰为刀俎,痛痛快快地吃了他一顿。饭桌上,子曰一手举着酒杯,一手狠狠地拍着HH的肩膀说,子曰:“既生HH,何生子曰?”

这场挺浪漫的爱情像一场缤纷的烟花,绚烂,也短暂。才两个月,何洁就飘走了。据说是出国去了个直到今天我还没在地图上找出来的叫做什么土库曼斯坦的国家。HH没有留住她。也许,根本就没有挽留吧。

何洁走后好些日子HH都情绪低落。直到我和子曰陪他喝了回酒才算恢复状态。我学着何勇叫喊着:“交个女朋友,还是养条狗!?”子曰笑说:“子曰,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干!”HH也在笑,就是笑容略显惨淡。

接着,HH再次以打败理科生的成绩得到了全国中学生数学竞赛的一等奖。之后不久HH就在学校上演了吼摇滚的一幕。然后又及时获得保送通知书扭转乾坤,得以提前脱离苦海。集荣辱成败与万千瞩目于一身,HH始终笑得洋洋洒洒。

但我知道,何洁是HH胸口永远的痛。他伤得很深。我问过HH有没有后悔。他说:“没有后悔,永远也不会后悔,只是我怀疑,我再也不会用这么清澈的感情去爱一个姑娘了。”

我们都还是孩子。但求一爱不可得,大概就是最沉痛的事了。我看着这场戏的开幕和散场,心想:爱情算什么东西?!脆弱得不堪一击!开始为自己的按兵不动而暗自庆幸。

事实上,高中时我也曾悄悄喜欢一个一年四季都在吃冰淇淋的女孩子。我着迷她爽朗的笑声,但我并没有真情告白。我真喜欢她,只想静静地看着她,看看就好。有时,我心里会生长出一个疯狂的愿望:我想要为她去打劫超市,送给她所有包装漂亮的巧克力。然后在警察到来之前飞快地把她带走。

4

我们那届高三是历年来考得最差的。有人在夜里砸了学校门口"省级重点中学"的牌子,校长也躲了一个暑假没好意思在学校露面。害得几位老带毕业班的王牌老师遭到“下放”,也危及下届的弟弟妹妹,他们比我们有了更多的补课和考试。

其实,几乎所有的老师都说我们这届学生是最聪明最有灵气最有希望的。之所以我们会差不多全军覆没,我想,发生在六月的自杀事件是致使军心摇荡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们升高三时张北大作为补习生坐到了我们班,算来他是在念高六。早就听闻他的大名和事迹:他参加了三次高考,每次都接近六百分,可就是考不上他一门心思要考的北京大学。他在每本书的封皮上都工工整整地写上他的名字和北京大学历史系几个字。他的字是瘦硬清俊的欧体,可封页上的字让我看了心里发颤。对于我来说,考上大学就相当于天上掉馅饼,他为什么非考北大不可呢?

张北大一个人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子上,从来不和任何人说话,上课也没见听过讲。也是,那些高考制胜宝典他早已烂熟于心,他都可以给我们讲课了。但是他又从不缺课,来来去去都是有规律的,一天下来不是做数学题就是翻历史书。他是个忘记季节的人,衣服总是穿得比别人多,却给人无法回避的阴冷的感觉。

只有在中午教室空寂下来的时候,他会站起来活动一下。他就站在角落里看窗外的天空,用那种不属于高中生的深邃悠远的眼光看着远方。我总是忘不了他在窗口张望的样子,像朱耷的绘画里的一只孤鹫。有一点忧伤,还有一点沧桑。

我没有亲眼见到张北大的跳楼景象。我只看到了被他压扁的那个垃圾筒,学校为了节约居然一直没有换掉垃圾筒。在这件事情上学校表现得异常的冷静,雇了个捡破烂的老头很快处理了现场。当天下午我们照常上课,连晚自习也没停。

可我实在无法心安理得地坐在教室里上课。到处找不到子曰,于是召上已获得保送在家休养的HH去校外的小酒馆喝酒。去时看见子曰就坐在那里,面前摆了一个空酒瓶,他的脸色极差。我和HH在子曰的对面坐了下来。我看见了子曰就要崩溃的眼神和衬衣上的几点血渍。

“你?……张北大他……”我有些疑惑地问。

“我知道。我是亲眼看见他跳楼的。我正在树荫下读外语,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偶然一抬头,张北大就下来了……还有一滴血溅在了我的脸上。”子曰指着左边的脸无助地望着我们。

HH摸了一下子曰的头,叹息着说:“张北大太可怜了……”

那天,我们三个酒喝得很放肆。我跟着HH吼起了张楚的《将将将》。子曰说:“子曰,我操他妈的高三。”喝到最后,三个大老爷们儿一起号啕大哭了起来。

张北大死后,我曾经站在他常常站的那个地方试着向外看,没有发现任何别样的景物,放眼望去,梧桐树,操场,围墙,街道,高大的建筑。倒是在窗台上发现了一行小字:有一种鸟没有脚,生就为了飞翔;只有一次机会落地,那就是死亡。

他果真是从窗口飞了出去。

他果真是落了地。

也正是张北大的死让我对学校感到难以忍受的恶心和恐惧。最后一个月我拒绝去学校。我一想到学校这个名词就想到那个压扁的垃圾筒,一想到那个垃圾筒我就心惊肉跳全身抽搐。我一反往日的听天由命,坚定地对长着副扮演阎王爷不必化妆的脸的爸爸说:“要么别逼我高考,要么打死我。”爸爸在软硬兼施都不见效后无奈地对我说:“要么明年复读,要么现在就出国。”

英语学得奇滥无比的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出国。我想我是对的,否则我会和子曰一起定居疯人院。让子曰这样的书呆子去亲眼目睹一个生命的消逝,他怎么受得了?我去的是说出来挺好听的美国,却是美国倒数第二穷的一个州。不过我很满意,因为那里乡村悠闲的气氛让我逃避了有关逼仄压抑的校园的一切。

5

HH的大学生活一开始就很极端。他是顶着个招摇的鸡冠头走进学校的。他成了个愤怒的朋克。

和高中时一样,他轻松地获得了各科的高分和各位老师的青睐。作为一个学生该做的事他都做得无可挑剔,而同时他也绝不放弃一些他自己想做的离经叛道的事。

HH没有住宿舍,而是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民房提前过上了单身生活。他在房间的墙壁上写满了词语和句子,还有许多涂鸦,他称这个为"墙壁的尖叫"。他组了一支叫做"肚脐眼"的地下乐队,玩PUNK,很快在圈子里混出了名气。

他发邮件告诉我:

这几天我过得很高兴。一家叫做“愚人码头”的酒吧搞了一个盛大的PUNK聚会。我的乐队和国内地下摇滚中我最欣赏的“狗嘴里的象牙”乐队同台演出。

我喜欢愚人码头这个名字。你知道我是四月一日出生的,有时候我觉得我的出生就是上帝安排的一个小小的愚弄人的恶作剧。对于我来说,天天都是愚人节。

我从学校搬了出去。房间的墙壁上已经被我写上了很多的词语和句子,还有一些有趣的涂鸦。

刚刚认识了一个学舞蹈的女孩,漂亮极了。我搂着她的细细的腰肢的某一个刹那,我以为自己真的爱上了她。

一边,HH的论文《对道德的经济学分析》获得学校学术节论文评比的第一名;另一边,他在最著名的朋克杂志上发表了《没有剃鸡冠头的都是伪朋克》的文章。一边,他穿得整整齐齐去竞选学生会干部;另一边,他穿着一条裙子在地铁站口唱Kid Rock和Joy Division的歌。

和高中不一样的是,他开始频繁更换女朋友。

和HH惊世骇俗的生活相比,我的生活显得平淡无奇。

在美国我过得很平和,没有崛起也没有堕落,没有获得殊荣也没有受到歧视。当我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事情很愚蠢的时候,我会告诉陌生的美国佬I am Japanese,我把这理解为我的一种单薄的爱国方式。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装傻。

英语始终糟糕透顶,于是我学会了沉默,也习惯了孤独。最喜欢在逃课的背景下在公寓所在的那条路上漫无目的地游游荡荡。那条街上有银行,邮局,唱片店,蛋糕屋,酒吧,也有小偷,乞丐,流浪艺人,神志不清的老人和漂亮的白人女郎。这些都与我关系不大。我清楚地知道,我在这里所能拥有的所有的享受和灾难都是老爸的钱换来的,美国人与我之间只有赤裸裸的利益关系。他们或许会愿意和我呼朋唤友,可是他们不是HH不是子曰。我不愿意。

圣诞节的时候我收到了HH写来的一封叫做《圣诞老人不来中国》的邮件:

昨天落了今年第一场雪。我喝得酩酊大醉。

我鼓起勇气去三院看了子曰。他说话还是必加子曰二字,但已经不认得我了。我是背着吉他去的。给他弹了首从前我们三个在一块最常唱的《无为》。我知道他用心在听。他的眼睛不像其他的精神病人那样晦暗和呆滞。还有,他很干净,我真不敢相信他真的疯了。我敢打赌他是故意的。I just wanna cry!

平安夜我哭得像个孩子,悲伤是我收到的唯一的礼物。我想圣诞老人是不会来中国的。

另:我把我的“肚脐眼”乐队解散了,我的鸡冠头也推平了。因为我发觉在中国玩PUNK的是他妈最大的傻B!

在美国度过的第一个新年的夜晚,我突然想去大醉一场。我走进大学路上的一家叫做Crystal的酒吧。

我叫了很多啤酒,让它们像放大的棋子一样堆在我的面前。我不烦也不悲伤,我只是想喝酒。喝得很慢。很多记忆就像啤酒沫一样浮出又消失。

酒吧并不是喧闹的那种。只有个长得棱角分明的歌手唱一些调子温柔的歌曲,他的吉他弹得很棒,琴弦像要飞起来。很多歌我没有听过,我只听懂他唱甲壳虫的《Hello,goodbye》。这是HH非常喜欢的一首歌。看着歌手沉醉的样子,我想着,年轻的心灵对于音乐的热爱,不分语言和肤色。

歌手休息的时候,我走过去用蹩脚的英语向他问好,告诉他说你有一副好嗓子和一把好吉他,还特别赞扬他唱的甲壳虫的歌。这个年龄可能比我还小的歌手非常高兴,对我说他为了买这把昂贵的吉他在酒吧唱了三个月的歌。他递给我吉他让我试试感觉。我抱着吉他弹唱了一首《Kid smiles》。歌手露出惊讶的表情,问我是哪国人,我说:“I come from China。”他请我喝酒时兴奋地对我说:“Oh,you are a real rocky boy!”我对他微笑。

所谓《Kid smiles》其实是HH把儿歌《娃哈哈》改编成R&B版,并把歌词翻译成英文:Our country is a flower garden,garden’s flowers are very beautiful……

——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

早晨的时候回寓所洗完澡,我抬头看了看墙上显示中国时间的那个挂钟,意识到国内已早于这里从二○○○年过渡到二○○一年。我打开电脑给HH发了封邮件,很简短:“我很想你和子曰,新年快乐。”

几分钟后我收到了HH的回邮,同样简洁:“我也想念你们,你,子曰,还有我们的高中生活。”

有时候我会非常非常地想念一些人和一些事。但我似乎从来就没有过特别想回家的冲动。和家里通电话,他们热热地嘘寒问暖,我就冷冷地哦哦两声。扪心自问,我心底里,竟是有些怕的。

我不敢确定我是否已经真正地成熟,但我毕竟是在一刻不停地长大。

秋天的时候,我收到了HH的一封书信和几张照片。照片上的他梳着老实的平头:

今年是我妈的十年祭日。清明节给妈妈上坟后我和爸爸喝了一次酒。这时我才真正认识了我爸爸和我自己。

摇滚让我无比傲慢地生活着。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英雄是个战士,认为我爸爸是个只知道小心翼翼唯唯诺诺浑浑噩噩地生活的小市民。不!我错了!我爸爸比我清醒!比我聪明!比我英雄得多!他为了我默默忍受着屈辱苦难卑贱的生活,这样的耐力平衡力包容力是自以为是的我从来不具备的。 隐忍才是一种真正的智慧。

暑假在敦煌旅游的时候,我看见了一幅壁画上的飞天像极了何洁。那一刻我才知道她从来没有走出过我心里。

回来后我一直很平静。好久不弹吉他,听歌也只听一些早期的黑豹和Eagles。我正在研读中国哲学史。发现老祖宗的智力不比老外也更不比我们低。我感觉自己正在走向古典的回归。人这一生,也就是走一条“出走—回归”的路,一无所有地降生,再一无所有地离开。

子曰:人生在世,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有一天,爸爸给我打来电话说:“儿子,你妈想你想得生病了,过年回来一次好吗?”听到这话的时候我居然在电话这端失声痛哭。

6

二○○二年的冬天,我带着无法言喻的心情回国了。HH如约去到机场接我。他终于没有再穿有洞的牛仔裤,但还是像个流浪歌手;我穿着一身美国货,却像个暴发户的儿子。我以为我们会拥抱,但是没有。不过,看得出来,他和我一样激动。我们的表情和心情都很复杂,而我们都懂。他第一句话就说:“你还是老样子。”我说:“我知道的,你也是。”

我和HH一拍即合决定首先回高中看看。我们和从前一样从侧门翻进去。身手都还是那么敏捷。

寒假的校园没有什么人,只有梧桐树寂寞地立在那里。学校兴建了许多新楼增加了不少设施,操场也铺设了塑胶跑道。被张北大压扁的垃圾筒已不知去向。

我们的教室有高三的学生在补课。站在后门往里看,一个不认识的年轻老师在讲数学,二次函数。开口向上的抛物线伸开得有点懒散。有几个学生在专心致志地睡觉,有几个意兴阑珊的显然是在开小差。然后我把目光移向最后一面大大的铝合金窗户,它正紧紧地关闭着。

突然一阵铃声响起,下课了。铃声刚落教室就已经空了。

HH说:“所有的学生收书包的动作都是这么利落。”我说:“看见了吗,最后出来的那个瘦子真像子曰。”

从正门离开的时候,看门老头用警觉的眼光盯了我们半天。

晚上,我们买了啤酒带到HH的单身宿舍。几把吉他,各种效果器,经济学和哲学的书籍,凌乱地散在不大的房子里。我在那面壮观的墙壁上的英文和中文句子间,看到了何洁、子曰还有我的名字。

我们开怀畅饮,熟悉的感觉很快就找了回来。微微有些醉了。我问:“还热爱摇滚吗?”HH说:“是的。”我又问:“还爱何洁吗?”HH说:“是的。”我接着问:“我们,你,子曰,还有我,还是好兄弟对吗?”HH说:“当然。”

我们醉得更厉害了。

“我以为你会成为摇滚歌星呢。”我说。“什么呀,那会饿死的,还会把女朋友吓跑。”HH笑着说。“我觉得你变得现实了,不像那个抱着吉他怒吼摇滚乐的叛逆小子了。”我说。“是的,我最近才明白,真正成功的人应该符合古人说的这个标准。”HH指着墙壁上大大的"内圣外王"四个字说。

“白天的时候我必须活得道貌岸然,我必须成功,必须拿到好分数,这样将来我才会找到好工作,我才会是个有钱人,而有了钱我才不会丧失尊严,而唯有如此,夜晚的时候我才能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玩我喜欢的摇滚乐,吻我心爱的姑娘。我不敢跳楼也不想发疯,我只想健康地活下去。”HH说的时候并不感伤。他又指着墙壁上的一行字念出声来:“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

“给我来一段摇滚吧,不要《薄荷茶》,来中文的,我现在就爱听中国话。”我向HH提出要求。他很来劲,立即去调好吉他,接好音响。他扶着墨镜说了一句“我不知道是世界更丑陋还是我更丑陋”。戴的墨镜,和两年前唱《薄荷茶》的元旦联欢会上戴的那个一模一样。

这是一场没有结局的表演 包含所有荒谬和疯狂 像个孩子一样满含悲伤 静悄悄地睡在大地上

看着眼前欢笑骄傲的人群 心中泛着汹涌的浪花 跳着放荡的舞蹈穿行在旷野 感到狂野而破碎的辉煌

蓝色的梦睡在静静驶过的小车里 漂亮的孩子迷失在小路上 这是一个永恒美丽的生活 没有眼泪 没有哀伤

现在我有些倦了 倦得像一朵被风折断的野花 所以我开始变了 变得像一团滚动炽热的花火 现在我有些醉了 醉得像一只找不到方向的野鸽 所以我开始变了 变得像一团暴烈炽热的花火

7

考虑了很久,在回美国那个偏僻小城的前一天,我还是决定和HH一起去看看子曰。本来我是没有勇气面对我可怜的老伙计子曰的,那一晚HH的话给了我许多的鼓励。

去精神病院的路上,背着吉他的HH问:“你知道我的数学一直学得都很好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吗?”我摇摇头。

HH说:“我想那是因为音乐。有位哲学家曾经说过:数学和音乐代表着人类最神圣的疯狂。看到1234567那些数字我就想到了一个个跳动的音符,我的心也会随之跃动。我觉得我天生就具有和音符沟通的能力,这是我的最大天赋。”

“OK,姑且认为这可以解释你的代数学得好。那么几何呢?”我问。

HH回答:“那些线条就是我的五线谱和吉他谱了。当然演绎以后就改变了,不过它们对我都同样重要。数字和线条满足的是我的肉身的现实需求,这让我能够在生活的刀锋上行走如飞;音符和乐谱则是专为我不安的灵魂而准备的止疼药,在我疲惫的时候给我安慰让我能够继续做梦。”

那个下午有着冬日里难得的温暖阳光。

出乎我的意料,精神病院居然是一个宁静而美丽的地方。在一片长有一棵雪松的草坪上,我看见子曰坐在原色的木制长椅上晒太阳。他穿着整洁的病号衣服,外面套着高中那会儿他常穿的一件米色羽绒服,敞开着胸怀。只一眼,我就心疼得掉下了眼泪。

我和HH走到子曰的身边。子曰看了看我们,说道:“子曰,你们好啊,呵呵,不过不要挡住了我的阳光。”我看着子曰并无多少变化的脸说:“子曰,兄弟如手足,知道我是谁吗?”HH说:“子曰,既生子曰,何生HH?记得我吗?”

子曰看着我们,有些迟疑,很快他露出了婴孩才有的天真的笑,说道:“子曰,记得,记得,呵呵,我记得。”

“那我是谁,他又是谁?”我赶忙问道。子曰笑,只是说子曰,只是说记得,只是笑。

我真的不知道子曰是真记得还是假记得,是真疯了还是假疯了。他看起来那么健康。我想事情可能是这样的:我们在无可选择地越长越大,而他是在固执己见地越变越小。他的智力和心灵都在向出生时的零状态趋近。子曰故意地把自己藏在这里,他觉得以这样的方式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会更好。

HH坐在了子曰的身旁,轻轻拨了拨琴弦,弹起了那首我们都非常喜欢的《无为》:

有一张二十岁的面孔我让你看到

有一颗两千年的心情却有谁知道

我无为,却想无所不为

我在梦游,我在沉睡

……

HH低头看着吉他边弹边唱。子曰侧身看着HH边听边笑。

我的眼中含泪带笑,看着阳光洒在他们年轻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