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柯
作者:hannibalkk
笨猫点评:兴唐系列的小说中,秦和罗是一对分不开的表兄弟.但是某猫一向逆向思维,把秦回归他的本位,割断他和罗的联系.只有这样,唐传奇才更象历史,而不是演义.翟让、窦建德一向是演义丑化的人物,却被我还其本来的英雄本色。所以同人与非同人的区别则在此处。
1
秦琼最后一次想起罗成是在罗成离开之后的第二十年的最后一夜。那时候那个男人已经真正成为了一个传说,尽管凌烟阁上并没有他的名姓和画像,史官也在帝王的授意下只简单地留了句罗艺有子名成,但是他的武功他的智慧却不可思议地被秦琼和程咬金的孙辈们开始当做儿歌传唱,曾同他出生入死的人们都对他绝口不提之后,他的故事反而像洪水一样泛滥在与他素不相识的人群中间。
他们,当了皇帝的李世民也好,成了宰相的魏征也好,拜了将帅的秦琼程咬金也好,都只能苦笑,本来是想要忘记的名字,这下子走到哪里都被迫从耳朵响到心里。
原本是不该忘记的,一旦记忆模糊了,传说便即刻开始提醒。虽然那个人可能从来就不曾希冀过他们记得他,但他们若真忘却了,那便也就成了罪孽了。
认得罗成的人,没人说他是君子,可是细算起来,偏偏不知道有多少人,命其实是他从阎罗殿里抢回来的。他自己想必是不记得的,只懒洋洋地耍两下花枪,没费过什么心思,自然也留不下什么记忆,所有的性命都是他人生游戏中顺手采下的果子,数量太多,他哪里记得清哪粒果子是哪棵树上结的,哪些他吃掉了,哪些他丢下了,又有哪些他送人了,只一味漫不经心到天怒人怨。恩怨情仇在他那里,不过就是蜻蜓点水之后的涟漪,荡一圈,然后,无迹可寻。
然而他身边的人,谁的爱与恨都激烈得像存了六十年的老酒。江湖中人,讲的是一个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你给我一碗水,我还你一眼泉,你给我一刀,我至少也要给你一鞭子。只是这些到了罗成跟前,统统没法子行得通,找他报仇的,从长安可以排到洛阳,可是你尽管咬牙切齿到肝胆俱裂,十八般武艺使到尽头还是动不了他分毫,光明正大挑战,赢不了他手中轻飘飘一杆长枪,暗地里阴谋诡计使尽,到头来只发现他比你还要阴险十分。算是要报恩吧,偏是也寻不着机会,金钱美酒权力美人,他哪样也没缺过,最后没了法子妄想做他的人肉盾牌吧,他面前逃命的又远比拼命的要多,屈指可数几个拼命的也是白拼命。他露了全身空门在那里,报仇的报恩的任你一个一个来,他只一概全不接收。杀了人,因为那人没用,救了人,因为那人饭桶,被杀的是活该,被救的,觉得被羞辱,连感激他也感激得心不甘情不愿。
称兄道弟的,或者以为早同他煮成了一锅粥,头一抬,看见他其实拿着锅铲左一翻右一翻,把个世道搅个天翻地覆了他自己连一点汤水都不曾溅上。最后也只好叹口气,恼怒之余,认命。
从头到尾,他就是个异类,同谁也抱不成团,原本向他伸出了的手也只好收回来,连着最初的喜爱与仰慕。
做人很失败,秦琼一直这样评定罗成。
二十年流年逝水,光阴在枪尖上马背上晃悠悠地走,当年的翩翩青年如今霜染双鬓,叹着廉颇老矣时秦琼猛然间发现,只有那个人,一任岁月磨洗,仍是青丝红颜,风华绝代,从未老去,永不会老去,不知为何,心里就有了那么一点点不甘心,突然间开始怀疑,那个时候,自己也许应该同他一起离开,可能也就不会有垂老之际的那一丝丝彷徨,一丝丝苦涩。
对秦琼而言,老来记忆成了慢性毒药,痛不到刻骨铭心,伤不到鲜血淋漓,却如附骨之蛆,慢慢将他身心覆盖,缓缓将一切热情吞噬,直至他油尽灯枯。
然后在深沉的夜色里,看见罗成勾起的嘴角,劣质的笑容,一如既往地幸灾乐祸。
一个空自白头,一个没有到老。
正史中他们没有碰头,传说中却纠缠了一生一世,连死亡都成为誓言,演化成了宿命。
可是罗成多半对此不屑一顾,秦琼也无从知晓死后的千年,便知晓了也不会觉得欣慰,誓言也罢,宿命也罢,唯一见证的只是背叛。
说书人口里,他们一个是转世的神,一个死后成了神,似乎自来不离不弃,可惜也自来没有谁真的认为他们心有灵犀了。
传说虽然会有雕饰,会有夸张,却不曾扭曲了事实。
原本,一直到死,秦琼没有完全认可过罗成,没有完全相信过罗成,也没有完全看透过罗成。
虽然,或许只因来不及。
2
他们是利刃的锋与背。相同的血缘在他们身上奇异地走向殊途。一个无可挑剔地顺应了道德,另一个几乎是完全悖德。然而他们的人生交缠在一起,走的偏偏是同一个方向。
秦琼在临死前那个夜晚细细回想。从三十二年前漠北一个干燥而阴冷的秋日开始。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那个孩子笔挺地立在他父亲身后,面无表情。秦琼知道为了自己的事杜差曾经向那个孩子求助,但是被他坚决地拒绝,没有丝毫委婉,杜差委屈到哭,又气又无可奈何。秦琼并不太关心那一百杀威棒,他只有二十岁,家破人亡已经经历过,贫穷困苦已经经历过,无辜下狱正在经历着,多少次他命悬一线,这些足够让他看开生死。相反他带着一点点悲天悯人来看那个果断截断他人希望的孩子,据说只有十一岁,却罕见地缺乏同情心的孩子,传闻中他七岁打死猛虎,八岁从军,十岁领兵,这样的孩子要么成为大英雄,要么变成大祸害,而他的冷漠无疑暗示他可能走的,会是后一条路。
当时秦琼完全料不到后来的发展,他跪在庄严的大殿的中间,继续着同罗艺之间的在旁人看来莫名其妙的问答,他看似认真实则心不在焉,因为在任何情况下都决不会抱有侥幸心理,他已经做好了承受棒击的准备。与此同时,他的心思还在围着那个孩子转。那孩子个子很高挑,十一岁的年纪看起来却并不比杜差矮,五官精致但目光涣散,与他枪一样的立姿格格不入。显然他对身边正在发生的事毫不关心。在秦琼敷衍着北平王的同时,北平王的世子也正在敷衍他的父亲。秦琼觉得自己先前的结论也许下得太早,这孩子没有通常小孩子会有的热血,但也可能仅仅只是缺乏热血罢了,没有慈悲心,也未见得就有多残忍。
之后的十二年,弹指一挥,四起的狼烟中罗成的生命如同平地而起的惊雷,带着耀眼的闪电的光辉,仓促得没能让人看清他的真实就已经消逝得无影无踪。惊心触目的血光间那道素白的身影惊鸿一现便滑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
再之后,秦琼用了二十年来回忆,点点滴滴斑斑驳驳的岁月的流光,逐渐淹没在他的迷惑里。他从来不曾有过与罗成相同的思维和呼吸,二十年的思索与追寻,反而叫得罗成成为越发深沉的迷。
破长蛇,斩铜旗,锁五龙,他一手完成。瓦岗的存,隋的灭,唐的兴,天下的一统,哪件都与他脱不了干系。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却少有人敬他为真英雄。
即便他离世多年,提起这个名字,仍旧有人战栗,有人心寒,有人恍然失神,有人心乱如麻。 然而那个刮着冷风的秋日,他还只是个站在自己声名显赫的父亲背后的姿态严肃而眼神慵懒的孩子。
秦琼没有仔细想过,究竟是谁,把这样的一个身份高贵除了武学之外一概漠不关心的孩子推向了战争的前台,染了一身的鲜血。
他本来只消乖乖呆在北平王府,练练他的枪法,读读他的兵书,偶尔带上燕云十八骑,捉几个响马,打几场小战,平几次叛乱,就可以轻轻松松得到比他日后所拥有的更大得多的权势。
他本来应该是幽燕的帝皇,无数美人憧憬着的浊世佳公子,香车宝马,锦衣玉食,居琼楼玉宇,拥国色天香,醉看清溪流泉,留下不计其数风流逸事,最后葬在王家宏伟的墓室供后人缅怀瞻仰。 算是他意图染指天下,也可凭着令人闻风而逃的幽燕铁骑,靠着他的绝艳惊才,运筹帷幄,纵横千里,世间未必就出不了一个罗氏皇朝。
这一切他偏偏弃若弊履,突兀地选择了崎岖而艰难的羊肠小道,还自得其乐,走得从容不迫。
若说他为了天下大义,他行事的手段却又阴狠毒辣,大义在他跟前,是只供观赏的盆景;若说他为了结交天下豪杰,他又一直特立独行,朋友是可以利用,可以随时放弃的道具。
从哪个角度看都扑朔迷离,全无道理。
你还在慨叹他的风度翩翩,举止优雅,转眼间又见到他杀人如麻,面目狰狞;前一刻还沉浸于他语调的温柔,面容的华丽,后一刻就见识到他言辞的冷酷,手段的阴沉,反反复复中,怎也叫人分不清真实。
这个人的一切总是以无比矛盾的形态展现在每一个人眼前。与善良绝缘,与仁义背离,与忠信几乎全不沾边。可他偏偏又从来立在所谓正义这一面,做着从来不曾出错的选择。
3
但是那个时候的秦琼还不曾见到罗成这许多的光怪陆离。他所见的,只是个沉默寡言的孩子,然后在众人的惊愕中,他成了这孩子的表兄。
说起来秦琼也算出于名门,当秦旭和秦彝的名字久已成为历史之后,秦琼对于家世早经没有半分执著。小说中总是把他写成忍辱负重,一心要报家仇的热血青年,仿佛不这样便会损害了日后他将不得不成就的英雄形象,苦大仇深的前朝遗孤生来便该要举起大旗反对暴隋。然而这实在只是个误会。秦琼一生中唯一没有看透的,只有罗成罢了。在二十岁的那个年纪,他其实并不是不能理解杨林的做法,两国相争,各为其主,拿起武器上战场就该有殒命的准备,更何况杨林实际上并没有为难秦氏家人。当然他既没有办法说出自己的想法来,也盘算着如果有合适的情况就顺便替父亲和祖父报个仇,至于刻意去寻仇,这种事情,终究只是说说罢了,因为不说也不行,不说算不得好汉。 那个时候的秦琼,也压根儿没想过反隋,他知道百姓过得不好,但是他也知道前陈的百姓过得并不比现在好,至于杨广后来修运河、打高丽,那不是当时的秦琼能够预见的。
我们最后成为了大英雄登上了神位的秦琼,在初见罗成的时候,只不过就是个没有什么抱负没有什么志向连报仇都不热衷的普通青年,很平常的长相,中等偏上的武功,没念过多少书,还带着一身草莽气息。
但这已经足够在向来平静无波的北平王府激起千层浪。
隔了千年的时光再来看那个时代,我们或者也会有疑惑,演绎隋唐风云的评书演义小说竟然会多过三国春秋,而且几乎部部都以秦琼为主角,讲起来无论武功智慧甚至豪爽滑稽他都不是第一,但他偏偏就成了隋唐乱世的象征。没有秦琼,演不成隋唐,就像没有关羽,唱不成三国。现在我们分析来分析去,也只能说,这个人,于道德上,似乎成就了完美。他不曾像李世民一样轼兄迫父,甚至也不曾有过大意失荆州的狼狈。他的所作所为,无论哪一条,都符合作为一个英雄的标准。
当然当时的史大奈张公谨这些人不可能仔细去考虑自己为什么会对这样一个突如其来的人心服口服,他一来他们就想尽办法要免他的一百杀威棍,他成了王爷的表亲他们远比他自己还要兴奋。他们把这归于他们识英雄。同他亲近,自己也就带上了英雄气。
北平府是个很奇特的地方,靠近边陲,王府的官吏多少都带着燕赵的豪杰气,从不矫情而且无所畏惧,这样的风气成就了威名赫赫的铁骑军,对英雄的向往在那群年轻人中像呼吸的空气一样自由自在。他们迅速地结集在秦琼的周围,景仰着这个远从山东而来的青年的内敛和从容的气度。
那时席卷了全中国的浪潮还只能听到微小的风声,但是这风声已经鼓动了深埋在青年们心中的热血,他们虽然还找不到目的地,可是却做好了出发的准备,秦琼被他们当成了可以追随的灯塔。
然而秦琼本身并没有觉察到这些,在成为北平豪杰聚会时谈论的主角的同时,他更多地同自己的表弟在一起。出乎所有人期待,这两个日后一手促成天下格局的人,并没有进行一丁点类似隆中对的谈话,武艺是不可能不谈的,水准相差太多,谈了也没有谈多少,他们经常做的,反而是为有志之士所不齿的游山玩水之类的行径。后花园学艺立誓什么的,则根本是空穴来风,这两个人,从来没想过互传武艺,随便演练演练,学得了多少算多少,所以尽管在北平府呆了一年,秦琼的武功还是老样子上不上下不下。他没有料到以后还有上沙场的一天,单纯做个捕快,现在的本事已经足够。至于罗成,连秦琼自己都可以肯定,他心里其实对秦琼的武功并没有太多认可。
一年的时间就此浪掷,对秦琼而言,除了让他更想家,什么改变也没有,他当然不可能知道他叫得北平府从看门小吏到旗牌们的心都朝向了他,这样才出现了后来北平空城的景象,唯一一个他在这里真正想关心的人,却还是像一年前一样沉静寡言。
只有在他离开的时候,罗成才显出了一点不舍,他送他到幽燕境外,指着回中原的路,说,表哥,走这条路就可以。然后,难得地笑得有点温度,说,我以后会去找你。
接着便调转马头,绝尘而去。
4
秦琼常想起在幽燕的一年,他记得大漠破空而来的凄厉的风,记得北平上空总是不甚明亮的阳光,记得当时最和平的北平人脸上激荡着的热情和豪迈,对自己呆了一年的王府的大门却有点模糊,而在那个大门里头的那个威严的白发老将军和他美丽优雅的王妃的样貌也都似乎记不清晰,虽然后来这个温和典雅的女子在他一生中成为了一种典范,但他真想不起来那时候那个北平王妃据说曾经艳绝天下的风范。
北平府的一切记忆都被他寡言而冷漠的表弟所代替。他的来自父亲的严厉和来自母亲的美貌都在上辈的基础上变本加厉,纵使秦琼想忘也忘不了。
然而这还仅仅只是他们人生大戏的开幕。
然后记忆就转向了二十八年前的那天,同样是秋天,除了山东的秋天比北平来得明朗。
秦琼早经料到自己将与罗成重逢,或者说,为着这次的重逢,他已经盼望了三年。他一直混迹在江湖中,听过无数人口中的关于英雄的故事,他身边的人,从不知什么时刻开始,个个都在称赞别人英雄气概的同时被对方称为英雄,那时节的英雄,在秦琼看来,就像是菜园子里的韭菜,即便到哪里都一抓一把郁郁青青得叫人厌烦,尽管实际上他正是他们口中最英雄的那个。
秦琼其实并不像众人口中所说的那样随和,他只是在颠沛流离的生活中逐渐学会了给人戴高帽顺便勉为其难地接下别人递给他的高帽而已,他只是在了解了一切之后知道了要顺应,也就习惯了腹诽而不是直言。就像他认为这些人,充其量只能算是好汉,离英雄这样的称谓还差得远,但他绝不会这样说,甚至连眼神也已经磨练到可以与心灵完全背道而驰。
单雄信是例外。至少,那个时候的单雄信,在秦琼的心里是例外。他是真心喜爱他,虽然这个喜爱的源头是感激。秦琼因此抱着相当真诚的心意想要让罗成和单雄信结识,他曾经那么诚挚地希望自己最亲的人和走得最近的人能够延续他与他们之间的情谊。
很多年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天真,但是到最后他也避免去仔细思索他们之间不和的原因,他尽量将一切简化,他对自己说,那只是因为他们一官一匪,天生的对头。到了洛阳之后,秦琼偶尔对罗成说起,罗成却笑,说,亦官亦匪才是,我是官中的匪,他是匪中的官,本质相似,才能将彼此看得分明。
也因此,反而是单雄信,最少迷惑于罗成的变化无常,看得分明,恨得分明,只可惜到了最后,仍是错了一回,他以为罗成睚眦必报,却不料连仇恨都只是他布下的圈套。
十四岁的罗成第一次出现在山东,带给江湖的,是一种别样的惊奇和难言的尴尬。
当天是秦琼母亲的六十寿宴。摆酒的地点在贾柳楼。
历城最大最豪华的酒楼。红墙绿瓦间雕龙画凤,金粉描了,富丽堂皇到被徐世碛的毒舌誉为天下第一大俗,却被贾润莆抢白,老百姓宴客,求的不过一个喜庆,所谓清雅,不过被达官贵人们用来自我标榜罢了。
谁知话音未落,那个标榜已经施施然踱了进来。白衣胜雪眉目如画,满座宾客这方才明白原来清雅也不是随便就可以标榜,纵没有他的清秀的容颜,至少也须得要有他清冷孤高的气质。
遗憾的是惊为天人也只是一瞬,待看清他眉宇间的不屑目光中的傲慢,刚涌起的喜爱也生生凝成了冰块。
他不发一言,单用眼神已经在自己和周遭间划开了楚河汉界。
直到柴绍起身拉他入座,僵下来的气氛才稍有缓和。然而柴绍的称呼也同样生疏,他客客气气叫他罗殿下。
前一波的惊诧尚未平息,后一波的惊诧便接踵而来。
幽燕战神的名讳是时还只曾响遍燕山南北,但武林中人谁都清楚,罗姓能被称为殿下的,全天下只一个,而使得突厥铁骑也闻风丧胆的燕云十八骑,正是那人的直接下属。
做响马靠打劫为生的人,习惯的是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乐了醉个天昏地暗,烦了张口便骂娘,这只算得上是快意恩仇,真正称得起剽悍的,唯有燕赵遗风下骑劣马弄长弓,刀尖上讨活口,一脚尘世一脚地狱的燕山铁骑军。
谁曾料到,他们的首领竟是这么一个秀丽冷漠目中无人的弱冠少年。
接着便是众人愤愤不平的窃窃私语。不过世家子而已,靠了家族的荣耀便这般折损了三千铁骑军的骄傲,分明手无缚鸡之力的模样到了中原还胆敢目空一切,如此这般。
只有程咬金低头牛饮,心中暗叹:满座英豪,个个有眼无珠。偶一抬头,却见罗成的眼角余光落在自己身上,笑意分明,一时气结,又无可奈何。
那是他们第二次见面,他们的故事从程咬金的本职开始。程咬金是改行的响马,首次的生意已经震惊了天南地北,他劫了皇杠,仅凭了手中一柄宣花大斧,轻易地从杨林席下的精英掌握中夺回了百姓的血汗。
后来事情曝光,尤俊达反复解释说程咬金不知道那东西是动不得的,程咬金自己却觉得好笑,若非皇杠上插着龙旗,他反而可能并没有兴趣。他没有什么劫富济贫的想法,他自己一贫如洗尚需救济,他只是看不得罗芳那几个人趾高气扬的姿态,在他的心里,杨广杨林自然不是好东西,然而更可恨的是在他们跟前俯首帖耳却在百姓面前不可一世的走狗们,于程咬金而言,不能屠龙便去杀狗,道理简单如是。
劫罗成也是因为这样的理由,虽然这次遇到的实在是极之美丽高贵的那种,却也同样在官道上耀武扬威,对着江湖露出利齿。程咬金在山坡的树林中听见山脚喧嚷的人声,叫的居然是,谁来劫我!这样的话语撩起了他的怒火,他以为来的是杨林的手下,用低劣的激将法意图引出劫皇杠的人。他不是不能忍,只是不想忍,挥动斧头就冲了出去,心里头打着另外的主意:打不过就逃,这一带他熟。
这回确实是没能打得过,可是也没能逃得了,他早在动手之前就已经盘算好了逃路,只可惜那笑嘻嘻的白衣少年的一条银枪如影随形,总在他起步之前封死了他的退路。程咬金内心清明,这个人,不过就是逗着他玩,每一枪都在他衣上划上条口子,却又绝不伤及肌肤,其实刚一动手,两人间已经高下立判。所以到最后,程咬金索性丢了斧子,气喘吁吁地问,你玩够了没。那人一愣,随即笑开,说,够了,得罪了。一挥手,一群人马又扯开喉咙叫着谁来劫我,扬长而去。留下程咬金一人坐在黄土地上,冷汗淋漓。
尤俊达闻讯赶过来,程咬金方自回神,见尤俊达笑得前俯后仰,看看自己的一身碎布,仰天笑道,他奶奶的,老子今天总算知道什么是高手了!一边吩咐手下,以后遇着穿白衣使银枪长得漂亮的,能躲多远躲多远。
所以罗成一进贾柳店,程咬金便躲到离他最远的角落,听到柴绍的称呼,心中连连说,怪不得,怪不得幽燕铁骑臣服他的脚下,怪不得他倨傲张狂得如此天经地义。原以为他最多不过不同于一般的走狗是一匹银狼,到头来竟是高高在上盘踞山林的猛虎。
当然程咬金绝不会站出来说,那人视天下为玩物,别人避之不急的响马他迫不及待地要招惹,招惹来了他又纯粹拿对阵当消遣,心中完全没有什么常理常规,肆意而为到令人胆寒。这样的人,程咬金万不想同他扯上半点关系。更何况,他其实还很希望有人去捋捋这人的虎须。
量小非君子,程咬金从小就立志当小人,小人活得自在,他不觉得自己需要有什么气量。他先前贩私盐,坐了大牢,而今半路出家当响马,本事并不十分出色,家贫如洗,连长得也不太对得住人,除了尤俊达,江湖中人没谁把他放在眼里,至于劫皇杠的丰功伟绩,就连尤俊达也一口断定,根本是个疯子做了件傻事,他们是绝不敢提一个字。本以为入了绿林都是贼,慢慢却知连贼也分个三六九等,尤俊达的资历只不过算个六等,到了他,只能是垫底那种。受多了白眼,总想要出口冤气,自己不行,就指望上了别人,现在终于有了个北平府小王爷横空出世,程咬金巴不得有哪个不长眼的凑上去,闹一场,叫那一干人嘴边上时刻挂着的英雄来英雄去统统碎成齑粉,叫他们睁大眼睛看清楚英雄该有怎样的能耐。
他只是没有想到,凑上去的竟然会是单雄信。
单雄信觉得自己是一颗肉丸子,牛肉的还是鸡肉的无需追究,总之都曾放在砧板上被一刀一刀细细地剁过,一棍一棍狠狠槌过,剁成碎碾成泥搓成团之后还要放进锅里久久地炖,最后送进嘴里的时候还是坚韧强劲,一咬一声响。
李渊是刀,杀了单道,李密是棍,碎了义气,王世充是锅,绝了生路,众人一齐使力,终于把他送进了李世民的嘴。
一边这样想的时候他正一边在唐营和洛阳的一片兵荒马乱中寻找着罗成的踪迹。
小丸子在最后还想跳上弹弓试一把,看能不能袭上那操刀弄棍调汤料的厨师的俊脸。
不料落进大厨早经备好的漏勺。
单雄信知道这样的比喻粗俗,他也知道人们通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会说人为什么什么,我为鱼肉这句话。可是单雄信不是读书人,他的大部分阅历来自血肉纷飞的绿林和人们口耳相传的故事传说,他的朋友来自五湖四海,王伯当的文雅谢映登的潇洒尤俊达的风趣秦琼的豪迈徐世碛的智慧,这都是全天下人都耳熟能详的传奇,而他,曾是这传奇中心的传奇,因此他的比喻换在当年,即便再粗俗几分,也同样有人崇拜到五体投地。
可惜这一切止于他在山东官道上遭遇罗成的那一天。
事后知道了单罗之争的人多半会鄙薄说罗成是个绝对娇生惯养娇纵成性的公子哥儿,却忘记了从来一个巴掌拍不响,事实上单雄信自己也是绿林世家里头的幺子,从小被家里响马头子爹娘和后来继任了响马头子的大哥宝贝般捧在手里,只不过单道莫名其妙死在李渊箭下之后,算是怎样宝贝过的猫也得要披张虎皮,单家的唯一继承人从此告别了声色犬马的纨绔生涯,正式板起张脸开始塑造在江湖中的正义判官形象,但这并不等于当年根深蒂固的霸道就能一下完全收敛,总在某些合适的时间,会由某些意外的契机将这样的本性引发出来。换句话说,罗成是官宦世家的公子哥儿,单雄信那时也刚从强盗世家的公子哥儿转型不久,两家公子哥儿碰上面,往往不是沆瀣一气就是彼此看不顺眼。单雄信和罗成,不巧正是后一种。
当然除了当事人,其余的总还是希望这两个的关系能够转成第一种,就算朝廷中人说是狼狈为奸,也比窝里斗来的好。但是不管是高山流水还是臭味相投也都还是需要一点条件的,譬如说武功文采想法爱好什么的,总要有那么一样两样相同或者相似,而且差距越小往往情义越牢靠,交友和结亲类似,虽然总有那么些异类抛开了家世年龄,绝大多数还是讲个门当户对,最不济也要求个情投意合。孟光配梁鸿被传为佳话,可中国5000年也就出了一个梁鸿,娶孟光的理由还被后世一种叫做同人女的生物作了同一种结论下的若干个推论。
然后再来看看单雄信和罗成,这两个没有办法以简单的相同或者不同下结论,武功长相连声音,都相去甚远,说到文采,两个人都基本上可以算是没有,单雄信若说自己是肉丸子,罗成可能倒也真会马上想到自己是厨师,只是罗成自己虽作不出诗,但是从“关关雎鸠”到“哀民生之多艰”,却能够倒背如流,你若同他问个载驰夫人,他纵说不出那夫人姓谁名甚,至少也能告诉你到哪本书中可以寻个究竟,如果兵书可能长文采,那么他也可以算绝代骚人了;家世是针锋相对,一家鼠,一家猫,你躲我藏的游戏由来已久——唯一相似的却又是绝不该相似的,那便是一身的傲气和绝不吃亏的想法。没这最后一点,前面的天差地别了也都无妨;有了这最后一点,就是孪生的兄弟两个人也没办法和平共处。
单雄信一直以为自己立在云端,那天突然发现,原来竟还有人,高高在九天之外。
我们甚至没有去必要去猜测两人交手的前因后果,这原本没有任何悬念,也就是程罗故事的重演罢了,不同的是事件的后续,程咬金当时还是藉藉无名的小卒一个,但是单雄信已经是鼎鼎大名的龙头,所以罗成可能还有兴趣欣赏程咬金的滑稽和大智若愚,却显然已经没有耐心应付单雄信和他手下一帮人马的寒暄。他沉默着看张公谨和单雄信身边的王伯当谢映登一一作揖,拨马正想走,却见单雄信打马过来。
单雄信在多年之后依然记得刚同罗成说起自己同秦琼在二贤庄的结识时,罗成突然阴沉下去的脸色和眼中一闪即逝却令人不寒而栗的杀气。那使得单雄信产生了一种马上逃离的畏惧,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面貌艳丽手段高超的人全身笼罩在层层的血色当中,靠近他的人,恐怕会被这弥漫的血光卷进莫名的深渊,终将无法全身而退。
这种认知在他的余生像是一副沉重的镣铐,叫得他时常想要与这样的想法对抗而作出些连他自己也都想不明白的举动。
比如这次。
程咬金看见了罗成是可以躲的,单雄信却不可以,因为秦琼正在他身边,两人边走边笑,却没有料到飞过来的白色人影就这样投进了秦琼的怀里。
举座皆惊。
这人又生生送来一次惊奇。
秦琼接住,浅笑,成儿,省着点闹。怀中人一声轻笑,离了秦琼,拉了他手,扯他到自己桌前坐下,说,表哥这第一杯酒,一定要同我喝。
秦琼反按罗成坐下,自己站起来,对柴绍说,看着点我家小孩,别让人灌他酒。又俯身下去在罗成耳边说,听说你对单二哥很不礼貌了?自己盘算点,待会儿给我好好同他赔个不是。
罗成撇嘴,笑,答道,是了。却在秦琼转身离去之后一声冷哼。
山东官道上的事,秦琼是听王伯当说起的,听到的时候他多少有点吃惊。想起三年前北平府那个静默的孩子,秦琼从不以为他会真去惹是生非,然而仔细想想,十四岁,终究也还是个孩子,从森严的王府飞出来,哪里还可能规规矩矩,世家子弟,招摇一点罢了。
然后看见了单雄信满脸的愤愤不平,问起来,才知道他将官道上的败北看作是自己的屈辱。只一招,秦兄,那娃儿只用了一招,单雄信叹息,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这么不济。秦琼只能苦笑,单雄信干的是劫货的勾当,罗成,却是十岁不到早经夺了无数性命,他的一招一式,从无花俏,全是以杀人为前提,单雄信留得命在,是因为罗成没有收拾响马的心。
然而单雄信是恩人。这是秦琼走到哪里也绝不至于忘却的。
罗成呢,他算什么,这个问题,秦琼终其一生也不曾考虑,只是如果几个人中间必定有一个心情不舒畅,他总是直觉地让罗成成为那一个,因为这个人总是承受得了。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秦琼认为罗成的神经构造向来异于常人,他可能因为别人一个眼神而大开杀戒,可能为了别人漫不经心的一两句话来个血流成河,可也常常在别人都认为他将在拂袖而去的时候笑着留下,在普通人将要动刀动枪的时候拍手走人,当然,这大多是有秦琼在场,有时候连秦琼自己都在担心了,罗成不会被气走了吧,一转头,看见他在不远处对他笑得灿烂。
秦琼了解到他可以在表弟面前为所欲为就是从贾柳楼开始,走向单雄信的时候秦琼心里并不是那么有把握,他认得罗成四年,从不曾见过他向人低头,罗成答应得爽快反而叫他更加担心,而事情也果然不出他所料。
罗成的语气诚恳,表情谦恭,但是说的绝不是道歉的话,单二哥,表哥让我来赔个不是,我断不该一个回合就枪挑您下马,害您没面子;也不该已经知道了您是表哥恩人还不对您行礼,非得要您告到表哥那里去;以后您不开口骂人我绝不先骂您,您不动手我绝不先动手……
话音未落,单雄信一句小畜生早经出口,脸还是青一阵红一阵,随手送上一拳一腿。
罗成冷笑,挥手按住单雄信的拳头,脚一抬,将单雄信绊倒在地,屈膝压住,电光雷火间单雄信已动弹不得,他这才开口,这回语气音调表情全与他的笑一般冷漠,老杂毛,总该看看自己的斤两,同我斗,来一百回你死一百回。
所以我们惹不起您,接口的是秦琼,请您回到会看斤两的人那里去,我家小庙,留不住大佛。
罗成呵呵一笑,一歪头,放开单雄信,凑到秦琼身边,说,表哥,看把你气的,我开玩笑来着呢。
秦琼叹口气,用只有罗成听得到的声音说,你成心叫我下不了台。
罗成瞥单雄信一眼,上前去,说,单二哥,我这回是当真赔礼了。我们别惹表哥生气。
单雄信苦笑,原想不答腔径自走掉,一抬眼却看见罗成含笑的脸上那对细长的单凤眼中分分明明的威胁。
他终于明白,这是秦琼家的宴席,他才能一直站着在这里到现在。面前的这个人,没有道理可以讲,没有仁义可以讲,没有规则可以讲,他心里眷念着那点表亲的血脉,所以顺便礼遇一下秦琼的朋友,他若不愿再眷念,拆了贾柳楼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而转过脸去,看见的是秦琼期盼而又多少有些尴尬的目光。
罢了。
但愿一杯过后再无重逢。
秦琼的人生仿佛从来不曾由他自己选择,当他站在瓦岗的城头看下面密密麻麻的靠山王的军队的时候,依然还有着未清醒时的头昏脑胀。一路从历城过济南夺金堤投瓦岗,都像梦一样找不到半点真实感,强撑着的眉眼已经将他的疲惫诉说得分明。
城下是杨林的阵,老家伙骑着他的汗血马在营房外悠哉游哉地荡,这边谢映登和王伯当争论着杨林的马是纯种还是杂种,混世魔王则干脆颁下圣旨说这马儿其实根本是冒牌货,身上连一根汗血马的毛也没。
阳光很暖,春风轻柔,鸟语花香。城内城外一片悠闲。
瓦岗城头,免战牌挂得冠冕堂皇。
杨林等着瓦岗粮尽,瓦岗军等着最后的曲终人散。
单雄信尤俊达一干人等这才明白为何城下那白胡子老头是将,而他们只能全国各个零散的山头为盗。等上个一千三百年,他们可能会用比较准确一点的话说这就是科班出生和自学成才的区别,可那个时候,他们能做的,就只有对着死死围住城墙的形状古怪的阵法一筹莫展。杨林明白告诉他们这东西叫做一字长蛇阵,脸上得意的神情就好像京城里的财主拿着和氏璧对着一群乡巴佬。一群乡巴佬于是把眼光投向徐世碛,巴巴地从眼珠到眼白全是期盼。徐世碛手一摊,坦坦白白说,我不认得这东西,连名都没听过,大家考虑一下是开山路还是挖地道吧,哪条容易逃命用哪条。
倒没人异议,山贼当习惯了,三十六计也就最后一条用得烂熟。偏偏有个半路出家的,第一次用到走为上的时候就完全走不掉,前车之辙在,一直瘫在龙床上默不作声的人忽然说,想走就能走么?俺当初遇着罗兄弟,那就怎么也逃不掉。
一言惊醒梦中人,这回秦琼倒完全清醒了,瞥一眼徐世碛,发现牛鼻子似乎突然换了个人,嘴角含笑,连连拍手说,是了,是了,还有罗成。
那时候的江湖说到底也跟现在的高校差不多,三流本科的想,清华也就名声好,清华的却真明白哈佛不仅是名声好。徐世碛当然举不出清华哈佛的例子来,但是他总算曾经游荡在大隋朝的官场上,没见过罗成演阵也听过罗成破兵。说起来,现在瓦岗的满朝文武个个都算得上是一呼百应的主,可惜的是没一个真的在千军阵前见识过灰飞烟灭,他们谁都舍得拼命,反正目前不拼命就会没命,问题是打战靠的不仅仅是拼命,还得靠个运筹帷幄。就这点来说,杨林破过的阵显然要比瓦岗这一堆人见过的阵加起来还要多。拼武力,姜未必是老的辣,但是比经验,那句俗话用在这种场合是再好不过。
问题是,姜再辣,辣椒总还是比姜辣,徐世碛去过东瀛,知道那里流行一种比辣椒还可怕的东西,东瀛叫它芥末,罗成或者可能是芥末也说不定,现在徐世碛指望的,就是能从北平把那株异类植物搬过来。
至于杨林为什么就真会中了瓦岗的激将法,瓦岗上这一群基本上是懒得去想的,古来就有官匪一家的说法,官和匪何以竟混到一堆儿去,其中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官和匪都是把脑袋拴裤腰上的营生,尤其在乱世。瓦岗上那一群,与其说他们是视死如归倒不如说他们对生死早经麻木,更何况以前是一两个在一块儿被追捕,现在却有一大群,黄泉路上也不会孤单。
所以罗成到的时候瓦岗并没有什么热火朝天的反应。仗打久了,早疲惫了,更主要的是,除了那一两个在罗成枪底下吃过亏的,其他的一应人等其实从来没有见过闻名天下的罗家枪,比更主要的还要重要的是,即使罗家枪真的像传闻中那样可怕,它的威力只怕也不是这个小孩能够舞弄出来的,他太年轻,太骄傲,太不食人间烟火,也太漂亮,一切眼高手低纸上谈兵的世家子该有的特点他一个不拉地全收在了自家身上。
破阵不是打架。对手是杨林不是程咬金。辛苦等待的瓦岗军实际上等得完全不殷切,除开那零星的几个,秦琼、徐世碛,魏征、程咬金,再加上个翟让。
翟让算是曾真正领过兵的人,因此他很清楚沙场的无情和残酷,他不知道烽火不断的边疆展开的是怎样的厮杀,可他明白,铁骑军或许会顾念罗成是北平府的小王爷,突厥人却不会,相反罗艺的独子会成为众多敌军士兵眼中的猎物,而这幼兽冲破枪林箭雨逍遥自在唯我独尊地活到了现在,他所具有的才能已经不止是惊人,简直到了可怕的地步。
瓦岗山脚下喧腾起来的时候,不少人其实是抱着看戏的心理去观战的,他们一直觉得贾柳楼的结拜对北平的世袭王子来说不过就是富贵得无聊的生活中一个小小的游戏,就像吃腻了大鱼大肉偶尔寻点新鲜采点野菜调剂口味一样。秦琼有次说起发生在北平饭馆里的他认为的趣事,但是罗成的认不得豆芽菜立刻被当成他不知人间疾苦的铁证。
一句话,他们并不喜欢他,他们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这次观战的结果使得他们更加认清了这样的事实。
上了瓦岗遭了围剿,单雄信一干响马外加秦琼几个捕快才真的见识到什么叫做千军万马。寨子外头的兵比瓦岗深山的树还要多,一排一排列在那里,一圈一圈看过去像是东海层层叠叠的浪头,瓦岗寨就是这浪尖上的树叶,现在勉强浮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掀进海底或者碎成粉末。
兵力绝对悬殊,实力绝对悬殊。
秦琼也好单雄信也好混世魔王自己也好,都在那老头子手里过不了几招,于是只好龟缩在壳里头,好在瓦岗号称难攻不落,龟壳倒也坚韧。
但是现在有一个人,仅仅一个人,就搅得瓦岗山下血流成河。
他们在菊色黄昏中看不清来人的样貌和身影,看得见的,只有闪动的枪尖的光芒,时而像阳光一样耀眼,转成没有罅隙的光圈,时而闪动成满天的繁星,星光所到之处都伴着纷乱的血光。
杨林的千军万马在他面前犹如蝼蚁。你说隋军如海浪,罗成就是掀动海浪的飓风,风眼里头最是平静,周围的全数粉身碎骨。
当罗成来到秦琼跟前,他的身后,是长长一条血路。
秦琼的脑中一片空白。他分不清眼前穿着黑衣戴着面具长发飞扬全身是血的男人到底是神还是魔,也弄不明白自己方才所见的是战斗还是屠杀。
而那男人取下面具,却还是他熟悉的斜飞的眉宇细长的凤眼挺秀的鼻梁,连傲慢的眼神中间那份浅淡的温和也还是和半年前一模一样。
浴血的修罗同时是盛开在血色中的绝世奇葩。
有多危险就有多美丽。
接下来是死一般沉寂的夜。
城下在清理战场,黄沙成了红土,没有人能在心惊胆战之余还有交谈的气力;城里设了接风宴,半年前贾柳楼的排场,却没有那份热闹,没有人劝酒,所有人的回忆都还停留在刚结束的刀光剑影中,横飞的血肉,此起彼伏的哀号,昏天暗地。
只那一个人,换了身月白衣衫,端坐上席,气度庸容,举止优雅,笑容清浅,寻不着片刻之前那场战事留下的分毫痕迹。
平静至斯。
那般的厮杀,必是已经司空见惯,不然何来这般的气定神闲!
一片沉闷中,秦琼终于开口,成儿,你下手可否从来不留余地?
罗成眉一扬,笑道,习惯了,在燕山,我留几分余地,手下儿郎便可能多死几分。况且他们若是怕了,自然会软下来,躲开去……
众人面面相觑。
几句话,说的是他们从不曾见过的残酷。
暴政之下民生多艰,然而唯有战场之上,生命如此低贱,尸横遍野之际却是敌人与朋友的血混迹一处,手一软,断送的便可能是最亲近的战友。
战以立威,为的是不战而胜。
暴虐地对待生命,竟是为了更多地保全生命。
这个人带给江湖的惊奇,至此,达到顶峰。
再往后,只剩一茬深过一茬的震撼。
无论哪个时代,女人看女人的眼光永远比看男人看女人要挑剔要恶毒,相反的,当女人的目光移向了男人,则远比男人看男人要敏锐。男人冷漠下的温柔,坚强下的脆弱,甚至残忍下的善良,往往更容易被女人发掘,假如这个男人还有着一张连女人也不禁眼红的好皮囊,又偏偏比大部分的男人都更加英武,那么他的温柔坚强脆弱与善良就不可避免地会被无限地扩大,而冷漠与残忍同时被忽略直至遗忘。
女人习惯于夸大美好而自动过滤丑恶——尤其当对方是玉树临风气度高雅的翩翩少年。千年之后,男人称有这种举动的女人为花痴,当然,前提是,女人花痴的对象不是自己。
所以提起潘岳,七成以上的男人会在心里暗自说,怎么不被梨啊桃啊什么的砸死了算了。如果砸向潘岳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中也有臭鸡蛋,那么不用怀疑,出手的一定是男人。
罗成不是潘岳,虽然自他登上瓦岗城楼跑来送粮送水热衷于瓦岗保卫战的女人每日都成倍增长,但是绝没有哪个女子敢于上前同他说一句话,她们睁大了眼睛,却无法从他的冷漠中寻到温柔,而他一脸无所谓的神情中也难得找到丁点外露的坚强,更遑论坚强底下的软弱,仿佛他千里迢迢而来并不是参与战争而是赴一场轻松的宴会,只有关于他的残忍和美丽的传言,像长了翅膀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散播到了大街小巷。
没有人还记得他的年纪,女人们眼中他打个哈欠也已成为风景,他的冰刀一样的眼神割断了她们每一根理智的神经,男人们则沉浸在对那血光弥漫的一夜的记忆中来不及嫉妒,渴血的冲动早被他没有温度的笑容最大程度地撩拨起来,天知道为什么他的冰冷却能够点燃瓦岗男男女女心头的熊熊烈火。
三两天,由春入夏,莫名其妙的燥热鼓动着瓦岗寨,由来已久的麻木不仁转变成真正的视死如归。
同样没有人记得,残忍是从何时开始变成值得称颂的品质,疯狂是如何吞噬了善良和怜悯。等她们和他们从狂热和盲目中清醒过来,城下已经只剩下残破的隋军的战旗,靠山王一扫天下的气势终于一去不返。
如雷的欢呼响起,迅速传遍大江南北、西域直至南疆。庆功宴上美酒开坛,山珍杂陈,却猛然发现,举杯的时候寻不见书写了这一奇迹的神话。
他竟只抓了个小兵传话给秦琼,不曾亲口道别就倏尔消失,全然不管自己随意一伸手间敲响的,是一个朝代的丧钟。
待到裴元庆挟风雷之势来到瓦岗,瓦岗上下却仍有遗憾,虽然那时瓦岗的声势已经空前高涨,可是没有人能够忘得掉那个一脸慵懒地立在帅台之上平静地传令、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白衣少年,尽管他的笑容让人看到的是寒冬呼啸而过的烈风。他只一眼过去,看清的是整个瓦岗,谁的性子最沉静,谁的箭法最张狂,谁的口舌最伶俐,谁的心态最平和,谁对他不满,谁对他憧憬,谁听话谁反叛谁适合哪个位置,他细细安排下来,没有一个人用错了地方,连谁在战斗中可能出现什么状况,也全在他的算计中。你纵满怀怨念领令而去,终将心服口服而归。因为他对敌人的优势弱点,也同样熟悉得如同自己摊开双手时看见的掌纹。
他对秦琼说,你这样这样,杨林一定就会那样那样,他对单雄信说,你在哪几路调剂,要封死哪里哪里,要留出哪里哪里,他对所有人说,你们如何如何,战局就将怎样怎样,说得斩钉截铁,自信满满,仿佛书写历史的从来不是上天而是他一介凡人。然而事实就真的一如他所言,谁将对上谁,谁将打败谁,上了战场就完全不是悬念,他怎么说了事情就会怎么演,圆满得像是一出戏,所有的人只要备好行头戏剧就能顺利落幕还能收获掌声一片。而即使花枪宝剑大锤轮番上阵,他只在后头笑着看着,人们也要掠过光影婆娑去寻见他的身影,期待他只因他才是主角。
他一出现在沙场,整个战场就成了他一个人的舞台。
裴元庆轻松夺人眼光,他如此年轻如此俊秀;裴元庆轻松夺人性命,他如此勇敢如此凌厉。可是罗成能够轻松夺取人心,他让人爱他敬他同时恨他畏他,然而无论爱他的敬他的还是恨他的畏他的,都不能不承认,他生来就是勾魂夺魄的存在,甚至不需要凌厉的眼神,只要斜睨着眼勾一勾嘴角,就叫人浑身战栗,谁也不知道那一眼过后你有几转念头几分心思落到了他的手心。谁的肠子转了几道弯他也可以在片刻间弄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却没有人猜得透他心里头正盘算着什么还是什么都没有盘算。
绝没有人。即使是秦琼。
这不是智慧,这只是天赋。让人羡慕也让人害怕,让人想要靠近也想要逃离。
因此在瓦岗最光芒四射的时候,也没有人敢于自满懈怠。大隋朝即算四分五裂,边疆之上还有着挥一挥手就能让敌人摧枯拉朽的人在,只要幽燕九州还飘着隋家的大旗,大隋朝就还有喘息的余地,何况中原藏龙卧虎,谁能说天下没有能同罗成一争长短的人物,连罗成自己,在世人眼中,也还在自家父王的威严下低着眉顺着眼。
文有徐世碛魏征,武有裴元庆翟让,帅有秦琼,将有单通,瓦岗还是步步谨慎。自己的分量自己清楚。从盲目自信的山贼响马到不骄不躁的正义之师,一路走来跌跌撞撞,每个人都记得清楚,那日罗成落在帅座上,半似调笑半似认真的话,你们瓦岗,除了正义感、团结心、敢拼命和顺了民意,余的,什么也无。
他拿着瓦岗的帅印,对着瓦岗人,口口声声说的是,你们,你们,他不把自己算在内。当下不少人冷哼出声,却无话可说,他的父亲,是大隋的北平王,他自己,是大隋的燕山公,待到长蛇阵土崩瓦解,瓦岗先是狂喜,尔后暗忧,罗成的那几声你们,如同扎进他们内心深处的刺,时时叫他们不得安生,今日靠了这男人保了生存,若有朝一日,瓦岗义师对上燕山铁骑,谁有那样的本事扭转乾坤?
所以,节节胜利之后瓦岗将帅仍旧存着念头:最可怕的,还没有对上。在对上之前,要的是变强点,更强点。
只是,每每遇上挫折的时候,秦琼程咬金等等也总是想起罗成那日的话,你们瓦岗,除了正义感、团结心、敢拼命和顺了民意,余的,什么也无——但这,已经足够。
他是最大的阻力,却也是最大的动力。不能痛恨,却也,难以发自内心感激。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北平,依旧歌舞升平。突厥远在千山外,中原的潮起潮落撼动不了燕山峰峦。十八骑的蹄声在幽燕大地回响如雷,以暴力对抗暴力,也能求得一方安宁。
这是隋末的中国唯一的净土。
只是,张灯结彩的夜幕下早有潜流暗涌。
瓦岗的战事像是洋底的珊瑚,被传得五彩斑斓,没有人知道是谁主宰了命运的方向。只除了罗艺。
珊瑚的光彩映入罗艺的眼,却像荆棘鞭打了他的心。
谁能剖蛇取胆,谁能于杨林虎口中拔牙,谁能孤身出入千军阵中分毫无损?
除了家里那个,再无其他。
知子莫若父这样的话并不适用于这对父子,罗艺常常弄不清楚儿子的心思,但是这些年来两人斗智斗勇,他总算了解儿子的肆意和张狂。
罗成在十二岁的时候独自一个人晃到了突厥的王廷,搅得北平府慌乱得如同沸腾的水了他却懒懒散散地同突厥可汗坐在谈判桌前谈天说地,两人称兄道弟了半夜,终于被他骗了一纸和书,轻松换了边界两年和平。
那之后,连当父亲的都对儿子生了几分畏惧,尽管这两人人前人后一副父严子孝的做派,但罗艺开始慢慢将幽州精锐转到儿子麾下。他在战场辗转了半世,沉浮于名利场,磨练出的是野兽般敏锐的直觉,而昔年瓷人般玉雪可爱的家养宠物现在已经隐隐露出了王者气息,举手投足间流露出属于真正贵族的高贵典雅,横马跃枪之际却偏偏又有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霸道,猛虎长成,不能困于山林。
等到罗成十四岁,像旋风席卷了燕山南北,有日之耀眼月之清丽山之伟岸水之绚丽风之不羁雨之轻柔。
却是摧毁一切的流毒。
第一回被吞噬的,是杨林的长蛇。
罗艺眼见毒雾散开,无力阻拦,也无心阻拦。
世上,原本没有不亡之国。
站在野史的角度,杨林其实该是隋唐乱世最大的悲剧。武功智慧忠诚威望甚至心胸气度,他都具备,这样的人,理应成为战乱中大书特书的人物,可惜他唯一缺少了的,是运气。如果他早生个十年八年,开创大隋坐上玉座的就该是他,但是年长的是杨坚,同样的文治武功无一不缺,还多了独孤氏强横不遗余力的支持,又有着身为帝王必不可少的深沉心机和果敢手段,所以杨林只能成为兄长夺取天下的利器;功成名就了本该安享晚年,偏偏杨广弑父杀兄,一夜间变成大隋的唯一血脉,杨林虽然痛心疾首怒火冲天也只能接受现实,他的忠正让他做不出从侄子手中夺权的事,而他的耿直又让继位的皇帝表面讨好他的同时内心对他无比憎恶;前朝的遗老遗少刻骨铭心地痛恨他;幽燕的罗王太原的李候拥兵自重,哪一个都老谋深算;老百姓骂惨了恨死了炀帝也绝不会忘记诅咒殚心竭虑维护杨氏天下的靠山王;边界之外还有东西突厥虎视眈眈。
内忧外患,焦头烂额,却哪边都不讨好,没有人同情哪怕是体谅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然而繁华的背后是苍凉。杨林顶着满头白发周旋在官场与战场的时候,也常常感受到无法排解的凄惶。
但他从不曾放弃,他把杨广的长子带在身边,总想着等到这孩子长大,还可以挽救岌岌可危的国家。只是这个孩子,虽然并没有父亲的暴虐奢华,可也完全没有祖父的雄才大略,他就像是任何一个薄有资产的家庭都能够培养的出的孩子那样,老老实实,中规中矩,外带点胆小怕事,得过且过。
因此杨林经常想起罗家和李家的儿子们。他曾经建议将封疆大吏们的世子集中到洛阳作为质子,以绝后患。那群半大的孩子第一次登上金銮殿的时候大都泪眼汪汪,脸上写满畏惧,罗艺七岁的儿子却从容得像在自家庭院,安静有礼,对着王座之上的皇帝,用着天真软糯的语调亲昵叫皇帝哥哥,竟使得连亲生儿子都不大搭理的杨广从玉座上起身笑呵呵地将这漂亮到让人吃惊的孩子抱到怀中,仔仔细细地问他是否适应了洛阳的生活,小孩把头靠在帝王的肩头,轻轻说,皇帝哥哥对我很好啊,吃的用的玩的都好多。可说这话时眉眼间分明有淡淡的忧郁,杨广发现了,问,为什么还不开心呢,小孩回答,有点想娘,皇帝哥哥把我娘接过来陪我好不好。杨广一愣,呵呵一笑,居然就说,你家母亲是听调不听宣的,我不能叫她来,如果没人陪你玩了就随时到宫里来找我好了。
看见那小孩仰起的脸上甜甜的笑容,杨林不知不觉间竟是冷汗涔涔。李家的建成也很冷静温和,可他的冷静温和讨皇帝喜欢同样也让皇帝警觉,他那时已经开始散发出能让人诚服让人追随的气质,这样的气质使得原本忌讳李渊的杨广更加坚定了要除掉太原李氏的决心——杨广自己并没有这样出色的继承人。然而罗成的总爱粘着皇帝撒娇则让杨广欢喜的同时放心,因为这孩子同建成比起来显然更像是个娇弱从没有受过委屈的世家子,像所有金殿上的其他孩子一样,似乎总在依赖着别人,他的不畏惧,大概不过是因为他还太小,小到不懂得金銮殿是什么地方,他唯一的不同之处只在于,他总是温顺可爱到让人只想要好好呵护他。
但是杨林见过他在月下沉思的模样,那样的冷漠沉静绝不是一个普通的七岁孩子会有的表情,他带来的两个副将对他的态度也过于毕恭毕敬,从来只是带着微笑看着他,而不是像其他孩子的随从一样常常苦恼于主子的任性或者胆怯。在杨林看来,这不仅仅是因为北平府家将训练有素,显然他们一直把年幼的燕山公当大人来待,他们对他言听计从而从不曾有过分毫怀疑。可这样的犹疑杨林无从说出口,如果说这孩子在演戏,那么他的演技无懈可击,杨林心底里的那一点点忠厚,也绝不容许他对一个七岁就远离了父母成为人质的孩子横加诬蔑——虽然很多年后他明白那其实不算是诬蔑。
那时的罗成是隋朝宫廷的宠儿,他聪明而娇憨,温顺而灵活,时常伴在杨广左右用着稚嫩的言语安慰着因为天下动荡而忧心忡忡的皇帝,他总是靠在杨广的怀里叫这个众叛亲离的末世帝王为哥哥,这让从小就被杨坚疏远被杨林鄙视、登基后又一直被妻儿敬畏的杨广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种貌似亲情的情感。杨广从没想到他一生中唯一曾贪恋的温暖竟来自一个七岁的孩子,而这个孩子,在尚未完全长大成人的时候就成了杨氏天下的掘墓人之一,还是挖土挖得最欢快的那一个。
传言这孩子时常在无人的时刻暗自垂泪,这使得向来心坚似铁的炀帝也忍不住心疼,他头一回觉得自己做了很残忍的事,竟然让这么小这么柔弱的孩子充当了他巩固政权的筹码。当他终于郑重地将这孩子送回幽燕的时候,他完全不知道,他实际上是放虎归山。
罗艺将幼子紧紧搂回胸前,他以为纵使再次反叛纵使声名坠地,他唯一真正想要保护的,只有怀中这失而复得的珍宝。
命运的转轮在谁都不曾觉察的情形下悄然启动,罗艺在儿子八岁不到时将他送到了沙场,他已经年过半百,已经没有办法把心爱的孩子护在自己的羽翼下一生一世,只好狠心推他进地狱,想让他在九死一生的鏖战中自己蜕变成长,直到他坚韧得足够自我保护周全。
只是,那个时候的罗艺并不知道,这个孩子奔赴战场其实不过是去了他自己的游乐场,早早开始了那场以天下为棋盘、以人命为棋子且完全不屑赌注不管输赢的游戏。
等到那些身经百战的元老、风云一时的新秀,一个一个被名为罗成的炼狱吞噬,罗艺才开始惊惶,拖着一身血孽的他的珍宝,也许终有一日,会让自己成为自己的祭品。
(千年过后,学者论断:黑洞一定以反噬自身为终局。)
游戏开局之时结局已定,过程残忍也罢荒谬也罢,成就的是传奇也罢神话也罢,世上没有常开的花。
罗成如同一柄全是锋刃的剑,任谁伸手去握也必将叫自己鲜血淋漓,尽管如此,想要这剑的人仍多如过江之鲫。或许曾经有过那样的机会,让秦琼成为这剑的柄,遗憾的是,机会来的时候当事人全无自觉,而一次两次多次过后,天地间只余下漫天的剑气纵横,再没人能够接近这利器本尊分毫,靠近的人,个个如裸身进入冰原,还没能看见他的轮廓就只能落荒而逃。
那个人,那时候,已经如神,入魔。
当他转身离去之后,隋宫的那些往事便永远湮灭于历史的尘烟中。昔年那笑颜展开便必云散天开的孩子,无人提起,无人记得。
是时杨林已然故去多年,杨广也久不在人世。连李氏建成,也将成为自家兄弟剑下的亡魂。
所有的见证者,都将消失殆尽。